1、为规范费用使用范围及报销流程,特制定本办法。
2、费用报销流程为经办人按实填写“费用报销单”,由部门负责人复核,经分管财务的驻会副理事长审签同意后,再交财务报销领款。
3、工作人员薪酬:每月财务部根据人员工资标准进行编制当月工资发放表,由分管财务的驻会副理事长审批后,财务部进行发放。
4、办公费用:日常办公所采购的办公设施用品、邮费、电脑耗材、打字复印等费用由办公室按实际发生进行报销。
5、汽车费用:驾驶人员发生汽车费用时(保险费、路桥费、油费、停洗费、维修保养费)按实际开支履行报销手续。
6、除上述未列明的相关费用,发生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。
本办法经2016年3月7日第2次理事会表决通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