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加强本会的行业自律,提高慈善的社会公信度,特就慈善项目管理制度本办法。
一、项目实行合同管理,依法维护捐赠者、受赠者和本会权利。捐赠方的捐赠需与我会签订捐赠合同;受赠方需与我会签订项目实施合同。
二、项目实施程序管理
1、捐赠5万元以上者,原则上都要签定合同,对捐赠金额5万元以下者本着尊重捐赠方意愿。
2、按合同约定,跟踪、监管好项目的实施。不定期以电话、手机短信、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捐赠者通报项目进展情况。
3、收集、整好项目实施的原始材料,项目结束后组织成果验收,并将验收报告及相关的图文资料反馈给捐赠者。原始资料存档备查。
本办法经2016年3月7日第2次理事会表决通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