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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部制度

重庆市大爱渝商慈善基金会风险防控制度

浏览次数:1   更新时间:2025/12/4 10:11:15

一、总则

为了有效预防基金会的各类风险以及突发事件,因风险和突发事件而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,确保基金会稳定和健康发展,参照相关法律法规,结合基金会的特点,制定本制度。

(一)风险防控包括:政治风险、经济风险、安全风险、意识形态风险、廉政风险、社会稳定风险。

(二)突发事件是指人和自然因素引起,具有突然发生性,并在较大程度上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秩序、损害或可能损害人身及社会财产安全的事件。

(三)本预案的处理原则是统一领导,分级负责;以人为本,防治结合;快速反应,协同应对;依法规范,加强管理。

二、风险防控措施

在日常工作中,基金会应按照规定做好预防监管措施,做好对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,同理事单位保持密切联系,及时获取相关信息,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预防、避险等常识,提高防控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,牢固树立防患于未然的意识。

(一)政治风险防控。基金会党支部是党在基金会的战斗堡垒,发挥政治引导作用。党支部加强政治引领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引导基金会组织自觉在思想上、政治上、行动上同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。加强思想引导,结合基金会实际和行业特点,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,不断增强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、对党和政府的信任、对社会的信誉。坚持抓党建与抓基金会建设的有机统一,基金会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工作要求,基金会党建工作切实融入到基金会建设各项工作之中,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得到贯彻执行。认真学习、坚决落实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,做到令行禁止。

(二)经济风险防控。一是在日常工作中,加强不确定因素的分析,充分保证捐赠款物的安全。二是做到事前与捐赠者、被捐赠者充分沟通交流,应当明确告知对款物的用途及要求,捐赠不可撤销的条件。三是为保证捐赠人的权利,基金会有权对转赠、转发给受助单位(个人)的资金、物资进行检查监督,如发现受助单位(个人)未按协议约定使用资金或有违反捐赠人的意愿,损害受赠人利益或有其他的营私舞弊行为,基金会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解除捐赠协议。情节严重的报送登记管理部门处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(三)安全风险防控。一是基金会利用自有平台进行安全教育;二是基金会对工作人员购买保险,防控风险;三是重大活动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,并做好风险评估及应急处理预案。

(四)意识形态风险防控。一是基金会的网站发文,严格审核;二是基金会的宣传资料严格按照程序审签;三是教育引导工作人员在公开场合及微信群的言论要符合身份,要有正能量。

(五)廉政风险防控。一是基金会工作人员严禁利用工作便利谋取私利;二是经常性的开展廉政教育。

(六)社会稳定风险。按登记管理部门要求,认真学习、深刻领会、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识别力,强化我会的意识形态管控,严守政治规矩,防范政治风险。加强涉外业务管控,凡与境外的人员、业务交往,严格落实请示、报告、审批制度。加强对基金会网站、微信公众号的管控。提高政治站位,增强忧患意识,树立底线思维,严格落实“一岗双责,失职追责”工作机制,深入分析、全面排查风险隐患,抓紧、抓实、抓细工作,确保基金会稳定。

三、突发事件及应急措施

遇到突发事件,第一知情人要按照相关规定采取初步措施,并第一时间报告基金会领导班子及党支部,不能应对处理的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。

(一)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。组长由理事长或指定的驻会领导担任,副组长由秘书长担任,秘书处工作人员作为应急小组成员。

(二)应急领导小组职责:统一领导各项应急工作;决定实施应急预案,发布具体应急指令;协调相关部分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配合等。

(三)工作时间内发生突发事件,各负其责,开展工作。节假日、下班时间,实行24小时电话值班制度,将突发事件直接报领导小组组长,按照组长指令开展应急工作。

(四)为及时应对突发事件,确保发现、报告、指挥、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,突发事件发生后,应急小组成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,调研掌握情况后,统一指挥处置突发事件,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召开紧急会议或直接采取应急处置措施,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及上级党委报告事件情况。

(五)做好相关后续事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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